澳門商標的使用許可
澳門商標的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簽訂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這種確立商標使用關系的協議通常稱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或商標使用許可證,由于合同的簽訂常常是有償的,故商標使用許可亦屬于國際上流行的許可證貿易的一種。
澳門“商標使用許可的給予”所需的文件、流程及費用如下:
一 需提供的資料
1. 經公證的授權書;
2. 經公證的使用許可合同;
以上文件若非中文及葡文則提供中文或葡文譯本。
3. 商標證正本。
二 流程:
遞交申請-刊登公告-領回注冊證,所需時間為2-3個月。
全球離岸公司領航者 --- 眾和國際商務咨詢熱線:400-0755-508